說明:一、依考試院、行政院113年1月12日考臺保一字第11300000791號、院授人給揆字第11300000032號令辦理。二、檢送考試院、行政院前開113年1月12日令、本辦法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上開修正條文已刊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https://www.mocs.gov.tw/銓敘法規/法規動態項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