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本市公教人員積極參與客語認證考試,客委會訂定「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提升公教人員客語能力獎勵作業要點」及「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獎勵參與客語能力認證作業要點」(如附件),核予通過認證人員行政獎勵及受理獎勵金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