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謹訂於本(110)年10月14日起辦理「臺中市政府110年度採 購專業人員訓練基礎班第7期」課程,請各機關、學校視 業務實際需要薦派人員踴躍報名參加
訊息分類 總務處
公告單位 總務主任
日期起迄 2021-09-14 00:00~2021-10-30 23:50 更新時間: 2021-09-14 16:22:38
訊息內容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110年度採購專業人員訓練計畫」辦理。
二、按政府採購法第95條、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第2條規定,機關辦理採購宜由採購專業人員為
之。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應由採購專業人員為之,請注意相關法令規定並指派適當人員參訓。
三、本案課程說明如下:
(一)時間:本年10月14日至11月30日(每週二、四為原則)。
(二)採以實體課程為主,必要時改採視訊方式辦理。
(三)地點:本府臺灣大道市政大樓文心樓3樓302會議室、2樓
電腦教室與陽明市政大樓4樓4-1會議室或視訊會議室。
(四)參加對象:未取得採購專業人員基本資格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