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教育部轉大陸委員會函以,臺灣人民領有中國大陸居民身分證或定居證,均屬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一案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5-04-17 00:00~2025-12-24 23:50 更新時間: 2025-04-17 13:30:41
訊息內容

主旨:有關教育部轉大陸委員會函以,臺灣人民領有中國大陸居民身分證或定居證,均屬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一案,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據教育部114年3月27日臺教人(二)字第1140034231A號函辦理,並檢附教育部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