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修正「臺中市國民中小學及公立幼兒園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第17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0-03-11 00:00~2020-04-18 23:50 更新時間: 2020-03-11 09:48:09
訊息內容

主旨:修正「臺中市國民中小學及公立幼兒園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第17點,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90310中市教中字第1090019899號函辦理
二、檢附「臺中市國民中小學及公立幼兒園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第17點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全規定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