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修正「臺中市國民中小學及公立幼兒園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第17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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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20-03-11 00:00~2020-04-18 23:50 更新時間: 2020-03-11 09:48:09 |
| 訊息內容 |
主旨:修正「臺中市國民中小學及公立幼兒園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第17點,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90310中市教中字第1090019899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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