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團法人台中縣林賴足女士教育基金會114學年度第2 學 期國小助學金申請辦法,請參閱。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註冊組長 吳佩如
日期起迄 2026-02-10 10:50~2026-03-20 10:50 更新時間: 2026-02-23 11:30:10
訊息內容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台中縣林賴足女士教育基金會115年2月2日115公字第003號函辦理。
二、國小在學學生因單親或失親、家庭突遭變故、家境清寒,致 求學過程有所阻礙,得申請本項助學金。
三、請有意申請之學校於115年2月23日至3月20日向該會提出申 請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四、申請資格:國小(限臺中市、南投縣市、彰化縣市)國小在學 學生,申請學生品行端正。
五、應附證件:該會申請書、成績單影本、在學證明及個人資料 告知義務履行說明書(如附件)。(若為新生,因無成績單請附在學證明)

六、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