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一、依教育部114年12月31日臺教授國字第1140140146號函辦理。二、轉知教育部修正「公立中小學校導師及特殊教育職務加給表」(核定本,如附件),並自114年9月1日生效。三、本次修正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導師職務加給,由每月新臺幣(以下同)3,000元調高至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