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一、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4年10月3日止,逾期不予受理。二、申請學校:(一)臺中地區:臺中全區之國民小學暨附設幼兒園。(二)中部地區:彰化、南投、雲林、嘉義之非山非市或偏鄉地區國民小學暨附設幼兒園。三、申請學童年齡:(一)國民小學一至五年級學童。(二)國小附設幼兒園之幼幼班至中班學童。四、各校申請限制:(一)每校申請名額以最多五名為限。(二)國小與附設幼兒園因就學階段不同,名額得分別計算。
五、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