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內政部修正「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作業規定」第8點、第11點及第2點附件1、第5點附件4、附件5、附件6,並自115年1月1日起生效,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6-01-06 09:00~2026-02-05 09:00 更新時間: 2026-01-06 09: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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