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內容 |
主旨: |
有關立新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下稱立新科技中心)辦理111年12月研習課程如下,請各校鼓勵所屬踴躍參與,並准予公(差)假登記,請查照。 |
一、 |
依據本市立新國民中學111年12月1日立新中科字第1110006681號函辦理。 |
(九) |
研習對象:鄰近學校教師、推廣學校教師(臺中地區)。 |
四、 |
請111學年度科技教育推動總體計畫子計畫3學校務必指派教師參加本市科技中心所辦理之科技領域課程教師研習,一學年至少參加三場次,並於培訓完成後回校進行學生教學,相關研習紀錄將納入112學年計畫審查之參考。 |
(一) |
尊重課程進行及參與人員,參與研習請務必準時,以免影響課程進行。 |
(二) |
立新科技中心不接受【現場報名】,以免影響講義、教材及餐食等行政作業,敬請配合。 |
(三) |
為珍惜教育資源,經報名錄取人員不得無故缺席,完成報名程序之研習人員,倘因特殊緊急事件無法參加者,請於研習前3日辦理取消研習作業,以利主辦單位通知備取人員參加研習活動。 |
(四) |
倘完成報名者,未完成請假手續者,半年內停止參與立新科技中心研習課程。 |
(五) |
參加研習教師請遵守相關防疫規定,身體不舒服請勿參加研習,敬請參加教師一律全程配戴口罩參與研習。 |
(六) |
因校園內活動中心工程進行中,若遇停車位不足,請至校外另覓停車場所。 |
(七) |
若有任何問題請洽立新科技中心專線:04-22732299#701陳博彥老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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