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臺中市東勢區新成國民小學幹事職務代理人甄選簡章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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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管理員 莊淑惠 |
日期起迄 | 2021-06-01 00:00~2021-06-08 23:50 更新時間: 2021-06-01 09:21:04 |
訊息內容 |
臺中市東勢區新成國民小學幹事職務代理人甄選簡章 一、依據: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及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四 ) 能配合學校需要執行公務(自備交通工具) 。 八、工作項目: (二)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期間,避免疫情傳播,參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相關防疫規定,請參加面試甄選人員於甄試當日全程配戴口罩及量測溫。 十一、報名地點: 聯絡電話:04-25853447 轉751人事室 十二、應檢附表件:(報名表、具結書、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請至本校或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下載。) (一)報名表(含相片、簡要自述):須黏貼本人最近3個月內2吋脫帽半身照片1張。 (二)繳驗證件:(以A4規格紙張影印,依序排列,並自左側裝訂,影本並由本人切結與正本相符)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具結書。 4.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5.工作經驗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6.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 7.其他證明文件。 十三、面試時間及地點: (一)面試時間: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將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電話通知(請保持電話暢通,如無法聯繫請自行負責)。 (面試時請攜帶前項證件正本,驗畢發還)。若未檢齊證件資料影本、逾期、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面試通知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二)面試地點:臺中市東勢區新成國小。 十四、甄選結果: (一)甄選錄取人員,個別通知,並公告於本校及本府教育局網站。 (二)正取人員應依通知時間至本校報到,逾時未辦理報到者,視同棄權,由備 取人員依 序遞補,不得異議。 (三)報到 2 周內繳交最近 3 個月內公立或區域以上醫院含肺部檢查合格之體檢表 1 份, 人員進用後先予試用 1 個月,試用期間如經服務機關認為不適任者,不予僱用。 (四)正取人員於僱用期間起 3 個月內中途離職時,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 三 ) 僱用人員有關勞動條件之權利義務事項,依僱用契約書暨有關法令規定 辦理。若因檢附私文書證件有偽造、變造不實者除依中華民國刑法移送 法辦外,並逕予取消錄取資格,依法終止勞動契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