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欲申請110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臺北市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管理員 莊淑惠
日期起迄 2021-04-08 00:00~2021-04-15 23:50 更新時間: 2021-04-08 08:40:10
訊息內容
主旨: 轉知欲申請110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臺北市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年3月31日北市教人字第1103034416號辦理。
二、 臺北市芳和實驗國民中學設有臺北市東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承辦臺北市國中教育階段特殊教育業務,介聘缺額為該中心巡迴輔導班編制,須辦理資源中心行政業務(含寒暑假)或視中心需求進行各種職務支援。
三、 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設有臺北市南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承辦臺北市幼兒教育階段特殊教育業務,介聘缺額包含該中心巡迴輔導班編制,須執行幼兒園巡迴輔導工作或辦理資源中心行政業務(含寒暑假)及視中心需求進行各種職務支援。
四、 臺北市立臺北特殊教育學校設有臺北市北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介聘缺額包含該中心在家教育教師編制,工作內容如下:
(一) 協助學生設籍學校完成個管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擬定、檢討與修正。
(二) 依據個別化教育計畫設計適性教學、生活訓練與輔導方案,整合運用相關人員及資源確實執行。
(三) 訂定個管學生輔導時程,確實到家執行並管理前述方案之實施。
(四) 記錄巡迴輔導實施情形,建立及管理個管學生之輔導服務檔案。
(五) 定期實施評量,並評估學生安置適切性。
(六) 告知並協助家長申請教育代金、相關專業服務、教育輔助器材及社會福利補助等相關服務事項。
(七) 提供學生家長教育、福利、醫療等資訊及諮詢等家庭支援服務。
(八) 定期連繫學生設籍學校人員,反映學生現況並視需求提供建議或諮詢。
(九) 依中心業務需求兼任行政工作。
五、 請協助轉知貴校欲申請110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臺北市之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