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臺中市教育產業工會建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一視同仁全面補助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傷害保險費用乙案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管理員 莊淑惠
日期起迄 2021-03-18 00:00~2021-03-25 23:50 更新時間: 2021-03-18 08:38:35
訊息內容
主旨: 有關本會建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一視同仁全面補助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傷害保險費用乙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查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特別獎勵辦法第7條規定:「(第1項)自願赴偏遠地區學校服務之校長及教師,除參加公教人員保險外,由各該主關機關依下列規定,為其另行投保傷害保險:一、偏遠地區學校:每年保險金額新臺幣二百萬元。二、特殊偏遠地區學校:每年保險金額新臺幣三百萬元。三、極度偏遠地區學校:每年保險金額新臺幣五百萬元。(第2項)前項保險費,中央主管機關得依地方政府財力級次,酌予補助。」
二、 本會針對國教署109年8月4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088816號函僅補助109學年度以後自願赴偏遠地區服務之校長及教師乙案,已透過立法委員高虹安委員建議教育部一視同仁全面補助。
三、 貴校教師有關本案之任何意見,惠請提供並免備文E-MAIL予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