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修正「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調用市立中小學教師服務實施要點」第四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管理員 莊淑惠
日期起迄 2021-02-25 00:00~2021-03-04 23:50 更新時間: 2021-02-25 08:30:02
訊息內容
主旨: 修正「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調用市立中小學教師服務實施要點」第四點,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 檢附「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調用市立中小學教師服務實施要點」修正總說明、對照表及全規定各1份。
二、 請本府秘書處惠予刊登公報,本府法制局惠予上載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