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修正「中央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第四點,並自113年9月4日生效 |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管理員 莊淑惠 |
日期起迄 |
2024-10-08 00:00~2024-10-15 23:50
更新時間: 2024-10-08 09:45:13 |
訊息內容 |
主旨: |
行政院修正「中央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第四點,並自113年9月4日生效,請查照。 |
一、 |
依據行政院113年9月4日院授人給字第1134001771號函辦理。 |
二、 |
檢送修正「中央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第四點、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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