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 台電大甲溪發電廠114學年度促進電力發展營運獎助學金自115年3月1日起開始受理申請
訊息分類 校務公告
公告單位 註冊組長 黃千瑜
日期起迄 2026-02-10 08:50~2026-03-31 08:50 更新時間: 2026-02-10 14:37:39
訊息內容

一、 申請資格:學生設籍和平區或東勢區須年滿1年(截至115年2月底止)以上,相關規定請詳閱簡章。

二、 申請日期:自115年3月1日起至115年3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 依本廠分配名額(推薦名冊人數並請以本廠承辦人通知學校名額為限),推薦學業優秀(國小5、6年級,國中1-3年級)學生,檢送本廠審核。

四、 「學業優秀國小、國中組」由各校推薦外,其他類組得個別申請,惟每人僅得申請簡章各類組乙項,不得重複申請,重複申請者,本廠得逕行決定其申請類組,不再另行通知。

五、申請資料可自行影印使用,資料袋不敷使用時,請申請人自備大信封郵寄本廠供應組收,信封註明「區域」、「申請獎學金」、「申請類組」及「連絡電話」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