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協助轉知本市停車單繳費期限縮短
訊息分類
其他
公告單位
事務組長 黃琨婷
日期起迄
2024-09-11 00:00
~
2024-09-30 23:50
更新時間: 2024-09-11 11:56:01
訊息內容
一、依據本府交通局113年9月2日中市交停管字第1130051371號函辦理。
二、宣導標語:113年9月1日起,新制上路,停車單繳費期限縮短至開單次日起14日內繳納。
返回
更多公告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