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本府訂定「臺中市政府所屬機關學校聘僱職務代理人報酬支給要點」(如附件),並溯自113年7月1日生效。
訊息分類 校務公告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陳妍伶
日期起迄 2024-07-08 00:00~2024-08-31 23:50 更新時間: 2024-07-08 11:22:03
訊息內容

說明:
一、依臺中市政府113年7月3日府授人力字第1130187699號函辦理。
二、轉知本府訂定「臺中市政府所屬機關學校聘僱職務代理人報酬支給要點」(如附件),並溯自113年7月1日生效,同日停止適用「臺中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聘(僱)用非現職人員為職務代理人之支給報酬標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