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9年6月28日臺教師(三)字第1090084121E號函辦理。二、旨揭辦法業經教育部以109年6月28日臺教師(三)字第1090084121B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辦法」。三、檢送旨案發布令影本及法規條文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