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內容 |
一、 |
依據教育部114年3月24日臺教授國字第1145500916號函辦理。 |
二、 |
114年國中教育會考,全國有17萬5,247名考生於232個考場同時應考,所需監試委員數量龐大。為使試務工作順利辦理,請鼓勵所屬教職員踴躍擔任監試委員。 |
三、 |
有關參與國中教育會考之相關委員及試務工作人員,應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15條第2項、第3項規定辦理保密及迴避事宜;監試人員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二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報名參加當年度考試時,應行迴避。 |
四、 |
對於有意願擔任114年國中教育會考監試人員、試務工作人員者,請先行確認無前開需迴避之情形,逕洽各考場學校,並請核予擔任114年國中教育會考監試委員、試務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於114年5月16日公假參加「試務工作講習」;對於擔任114年國中教育會考監試委員及協助辦理試務工作有功人員,請本權責核予敘獎。 |
***依旨揭鼓勵本校教職員已可自行逕洽承辦學校報名擔任監試委員;若獲承辦單位錄取,請持相關證明文件向本校申請准予5月16日當日公假(課務自理)赴訓。
***另若欲報名「私立新民高中考場」監試委員者,請於4/11中午前向人事報名,以利統一報名;其餘他校者,請自行逕向他校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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