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113年度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初階培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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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學輔處 |
公告單位 | 學務主任 |
日期起迄 | 2024-11-12 00:00~2024-12-20 23:50 更新時間: 2024-11-12 15:55:55 |
訊息內容 |
臺中市113年度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初階培訓實施計畫
(一)為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 (二)提升本市性別事件防治與處理專業人員專業知能。 (三)落實校園性別平等教育基礎,建立正確性別平等教育法律知識,建置相關議題之社會輔導資源傳遞及提供。
(一)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臺中市烏日區九德國民小學。
(一)本府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與處理相關行政人員或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每校限1人報名,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倘校內無完成培訓之人才庫人員,應指派1名相關業務人員參加,其餘學校請視校內需求積極薦派人員參加,如有尚餘名額方開放予法學專業人員。 (二)工作人員:10名。 (三)名額:150名,一律以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排代。
十一、活動經費:本計畫經費由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相關經費支應。 十二、全程參與教師核准公(差)假排代登記,並核發研習時數23小時,餘依實際參與節數核發研習時數。 十三、辦理本計畫工作人員依臺中市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育人員獎勵要點核予敘獎。 十四、本計畫陳報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