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上,旨案請各機關學校依上開銓敘部113年10月21日書函辦理,日後並切實協助及提醒新進人員(就、到職時)及現職人員定期(每年或間年)查填調查表作業,以及適時利用各種活動、會議或相關訓練場合等多元管道宣導服務法第14條暨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