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依110.10.13教育局來文,有關本市國小教職員工及校內工作人員,已完成第一劑接種者,如配合疫苗相關政策之規劃進行第二劑施打時,得核予公假半日(課務自理),故請同仁參酌辦理請假手續,謝謝。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幹事兼任人事
日期起迄 2021-10-13 00:00~2021-10-20 23:50 更新時間: 2021-10-13 14:44:22
訊息內容

主旨:為配合衛生福利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公費疫苗接種,本市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教職員工及校內工作人員,已完成第一劑接種者,如配合疫苗相關政策之規劃進行第二劑施打時,得核予公假半日(課務自理),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0年10月5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128075號函辦理。
二、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6月21日公布之「COVID-19公費疫苗接種對象」,第7序位接種對象包括「高中職以 下學校教職員工與校內工作人員及幼兒園托育人員」。
三、為讓學校學習環境更穩定,降低群聚感染風險,本市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教職員工及校內工作人員配合衛 生福利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公費疫苗接種規定,至公費疫苗預約平臺進行預約接種疫苗及施打,請各校本權責認定與職務相關者,得核予公假半日,惟課務自理。
四、至學校人員之假別核給,係屬各校之管理權責,為顧及學生 受教權益,請學校人員盡量安排於放假日前往施打,不另核 給假。倘於上班日請假接種疫苗,教師所遺課務應予自理, 學校仍應維持正常校務運作,請各校依各類人員所適用之請 假規則本權責辦理。
五、有關疫苗作業及課務問題,請洽各教育階段聯絡窗口:
(一)高中職教育階段:高中職教育科劉融叡先生,22289111分 機54529。
(二)國中教育階段:國中教育科張家禎小姐,22289111分機54907。
(三)國小教育階段:國小教育科王若蕎小姐,22289111分 機54311;黃夙瑜課程督學,22289111分機54306。
(四)幼兒教育階段:幼兒教育科吳欣蕙小姐:22289111轉54427。
(五)特殊教育學校:特殊教育科林筱茹股長,22289111分機54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