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有關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7條、第38條及第67條修正後,後續執行事項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賴文莉
日期起迄 2026-02-09 10:20~2099-02-16 10:20 更新時間: 2026-02-09 10:23:54
訊息內容

主旨:有關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7條、第38條及第67條修正後,後續執行事項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教育部115年1月2日臺教人(四)字第1144204519號函諒達。
二、有關前開教育部115年1月2日函所載相關作業系統調整時程推估約需半年一節,為利114年12月27日以前已經審定之退休人員瞭解相關作業方式及期程,請轉知所屬發放機關,以適當方式使退休人員瞭解知悉。

教育部115年1月2日臺教人(四)字第1144204519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