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訂定「各機關辦理安全及衛生防護抽查作業實施要點」,並自114年9月30日生效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賴文莉
日期起迄 2025-10-16 10:10~2099-10-23 10:10 更新時間: 2025-10-16 10:16:01
訊息內容
主旨: 有關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訂定「各機關辦理安全及衛生防護抽查作業實施要點」,並自114年9月30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本(114)年9月30日公保字第1141060248號函辦理,並檢附前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二、 另保訓會本年7月9日公保字第1141060153號函(本府本年7月15日府授人考字第1140202248號函諒達),自本年9月30日起停止適用,爾後有關重大災害或死亡事故案件通報作業,請依旨揭實施要點辦理。

府授人考字第1140302341號

公保字第1141060248號

各機關辦理安全及衛生防護抽查作業實施要點

各機關辦理安全及衛生防護抽查作業實施要點逐條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