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訊息內容 |
| 一、 |
依據臺中市政府100年3月4日府授教小字第1000033816號函及103年7月8日府授教小字第1030125267號函修訂之「臺中市公立國民中小學新生分發及入學實施要點」第三點及第四點規定:「國民中小學學生入學就讀,以設籍並實際居住於學區內之學齡學生為對象。」、「學生數超額之學校,學生入學資格審查時,應核對房屋所有權狀正本、經法院公證之租賃契約正本或其他足資證明實際居住之文件。 |
| 二、 |
本校於115年3月6日前以臺中市國中小雲端校務系統線上匯送新生【名冊電子檔】到該校。 |
| 三、 |
該校將於115年03月16日(一)寄發【新生入學資格審查通知書暨審核表】至本校協助轉發並轉知家長於115年3月23日至03月24日到該校辦理新生資格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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