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修正「臺中市國民中小學及公立幼兒園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名稱修正為「臺中市國民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並自中華民國115年2月1日生效,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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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26-01-29 13:00~2036-02-05 13:00 更新時間: 2026-01-29 13:02:38 |
| 訊息內容 |
詳如附件,請參閱。 臺中市國民中小學及公立幼兒園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 修正 總說明.pdf 臺中市國民中小學及公立幼兒園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修正總說明.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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