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14學年度臺中市潭子區潭子國民小學第四次 代理教師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訊息分類 教學組
公告單位 教學組長
日期起迄 2025-12-26 07:00~2026-01-20 08:00
訊息內容

一、依據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二﹚臺中市國民中小學及公立幼兒園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

二、組織:成立「114學年度臺中市潭子區潭子國民小學代理(課)教師甄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辦理本項甄選事宜。

三、甄選名額

甄選類別

甄選名額

缺額性質

聘期

備註

國小普通班

英語教師

1名

侍親留職停薪缺

115.02.1-115.07.31或至代理原因消失為止。

備取3名

 

四、簡章及報名表件
114年12月26日(星期五)至115年1月20日(星期二)止,逕至本校網站(網址:https://tzps.tc.edu.tw/)、臺中市政府教育局(http://www.tc.edu.tw)、教育部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選聘網(https://personnel.k12ea.gov.tw/tsn)、教育部教育人才庫媒合平臺(https://hr.k12ea.gov.tw)下載。本次甄選簡章為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倘前次招考甄選未通過或無人報名或甄選未足額,續辦下階段招考。如缺額補滿,則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各階段甄選結果相關事宜,皆公告於本校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

五、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身心健康、品德操守良好者。

2.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6條、第7條、第9條、第11條及第12條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及第33條之情事者(如附錄說明)。

3.留職停薪中之教師不得報考。

4.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關(構)人員及組織政黨。

 

   (二)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前述基本條件外,依招考次別須具備「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規定資格條件:

第1次招考

具有國民小學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且尚在有效期間者。

第2次招考

1.具有國民小學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且尚在有效期間者。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第3次招考暨

第4次以後招考資格條件

1.具有國民小學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且尚在有效期間者。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大學以上畢業者。

六、報名日期

(一)第1次招考:115年1月2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1時止(逾時恕不受理)。

   (二)第2次招考:115年1月5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1時止(逾時恕不受理)。

   (三)第3次招考:115年1月6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1時止(逾時恕不受理)。

   (四)第4次招考:115年1月7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1時止(逾時恕不受理)。

   (五)第5次招考:115年1月8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1時止(逾時恕不受理)。

(六)第6次招考:115年1月9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1時止(逾時恕不受理)。

(七)第7次招考:115年1月12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1時止(逾時恕不受理)。

(八)第8次招考:115年1月13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1時止(逾時恕不受理)。

(九)第9次招考:115年1月14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1時止(逾時恕不受理)。

(十)第10次招考:115年1月15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1時止(逾時恕不受理)。

(十一)第11次招考:115年1月16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1時止(逾時恕不受理)。

(十二)第12次招考:115年1月19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1時止(逾時恕不受理)

(十三)第13次招考:115年1月20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1時止(逾時恕不受理)

 

七、報名方式
攜帶相關證件親自或委託辦理。委託報名者須附委託書(如附件2),通訊報名者不予受理。本次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缺額補滿即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八、報名地點
臺中市潭子區潭子國民小學人事室(地址:臺中市潭子區中山路二段435號)。

聯絡電話:04-25324610#229(人事主任)

九、報名手續

(一)填寫代理(代課)教師甄選報名表(附件1)。

(二)繳驗身分證、畢業證書、各該科合格教師證書、退伍令(以上繳驗正本並請檢附影本1份)、切結書(附件3)及查閱性侵害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附件4)。

(三)繳交本人最近3個月內2吋彩色脫帽半身照2張(1張請先自行黏貼於報名表)。

(四)凡持國外學歷報考者,所持之學歷須係教育部認可之學歷證明(如係外文證明,應出具中文譯本),始得依規受理報名。

備註:所需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未帶正本者,視同證件不全),報名時間截止後不接受補件。

(五)曾任教師因故離職者,應繳驗離職原因證明文件。

(六)報名費:免收

十、甄選方式及分數比率

(一)試教:成績占50%,試教時間10分鐘。

試教內容:國小普通班英語教師:五年級英語,版本不限、單元不限         

 以上請準備教學簡案三份,供評審人員參閱。  

(二)口試:成績占50%,口試時間10分鐘。

十一、甄選日期

(一)第1次招考:115年1月2日(星期五)下午2時起(請於下午1時30分前到教務處報到)。

(二)第2次招考:115年1月5日(星期一)下午2時起(請於下午1時30分前到教務處報到)。

(三)第3次招考:115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2時起(請於下午1時30分前到教務處報到)。

(四)第4次招考:115年1月7日(星期三)下午2時起(請於下午1時30分前到教務處報到)。

(五)第5次招考:115年1月8日(星期四)下午2時起(請於下午1時30分前到教務處報到)。

(六)第6次招考:115年1月9日(星期五)下午2時起(請於下午1時30分前到教務處報到)。

(七)第7次招考:115年1月12日(星期一)下午2時起(請於下午1時30分前到教務處報到)。

(八)第8次招考:115年1月13日(星期二)下午2時起(請於下午1時30分前到教務處報到)。

(九)第9次招考:115年1月14日(星期三)下午2時起(請於下午1時30分前到教務處報到)。

(十)第10次招考:115年1月15日(星期四)下午2時起(請於下午1時30分前到教務處報到)。

(十一)第11次招考:115年1月16日(星期五)下午2時起(請於下午1時30分前到教務處報到)。

(十二)第12次招考:115年1月19日(星期一)下午2時起(請於下午1時30分前到教務處報到)。

(十三)第13次招考:115年1月20日(星期二)下午2時起(請於下午1時30分前到教務處報到)。

十二、甄選地點

臺中市潭子區潭子國民小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