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發獎項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及子女優秀及清寒獎(助)學金與新住民證照獎勵金,視申請獎項核予2,000元至5萬元不等獎助(勵)學金。
本校新住民子女81人,依照辦法每30人得申請1人,故學業優秀有3個名額、清寒助學金3個名額,將依學業成績各選出3人送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