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因應樺加沙颱風外圍環流帶來豪大雨,造成花東地區重大災情,各機關(構)、學校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13條規定,從寬認定給予所屬公教員工停止上班登記,有關教學工作應如何代理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10月16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040114092號函辦理,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5-10-01 15:50~2026-10-08 15:50
訊息內容

詳如附件,請參閱。

臺中市政府 函.pdf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函.pdf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10月16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040114092號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