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轉大陸委員會函以,有關臺灣人民領有中共居民身分證或定居證,均屬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一案,請查照轉知。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5-04-11 00:00
~
2035-04-18 23:50
更新時間: 2025-04-11 15:11:05
訊息內容
詳如附件,請查照。
臺中市政府 函.pdf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函.pdf
大陸委員會 函.pdf
返回
更多公告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