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訊息內容 |
| 一、 |
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3年12月13日中市教中字第1130110104號函辦理。 |
| 二、 |
該校114年國一新生實施總量管制措施(如附件1~3),採行先審查入學資格證件,再寄發報到通知的方式辦理新生入學作業,將於114年3月1日前傳送入學名冊,以利該校審查作業。 |
| 三、 |
依「臺中市公立國民中小學新生分發及入學實施要點」,該校接到本校送來名冊後,預計於114年03月12日(三)寄發「新生入學資格審查資料」至本校協助轉發,通知家長備齊審查順位相關證明文件(戶口名簿影本、房屋所有權狀、法院公證之租賃契約或帳單收據…等),於114年3月29日去該校參加入學資格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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