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為振興花蓮縣觀光,有效活絡地方經濟,自113年5月2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放寬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費措施規定,請同仁踴躍前往該縣觀光消費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4-05-06 00:00~2024-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4-05-06 14:59:01
訊息內容

主旨:為振興花蓮縣觀光,有效活絡地方經濟,自113年5月2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放寬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費措施規定,並請鼓勵貴屬同仁前往該縣觀光消費。
說明:依據行政院113年5月2日院授人培字第1133022839號函辦理,並檢附前函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