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14學年度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雙重特殊需求學生發掘與輔導方案
訊息分類 輔導室
公告單位 特教組長
日期起迄 2025-12-09 11:30~2025-12-16 11:30 更新時間: 2025-12-09 11:30:02
訊息內容
主旨: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14學年度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雙重特殊需求學生發掘與輔導方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2月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5704209號函辦理。
二、 本案係國教署函請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第2次提出申請,受理申請對象僅限114學年度第1學期未提出申請,因新入學或有特殊原因者,且符合計畫實施對象之學生。
三、 另本案將於審查完竣學校所送資料後,將通過之各校相關表件一併送國教署,並俟國教署核定後,另案通知;請有申請需求之學校於114年12月12日(星期五)前檢齊下列資料(逐級核章紙本正本1份,影本1份,電子檔另傳至star0307@taichung.gov.tw),免備免備文逕寄(送)本局特殊教育科(非以郵戳為憑)。
四、 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學年度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雙重特殊需求學生發掘與輔導方案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