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114學年度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雙重特殊需求學生發掘與輔導方案 |
| 訊息分類 |
輔導室 |
| 公告單位 |
特教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5-12-09 11:30~2025-12-16 11:30
更新時間: 2025-12-09 11:30:02 |
| 訊息內容 |
| 主旨: |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14學年度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雙重特殊需求學生發掘與輔導方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2月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5704209號函辦理。 |
| 二、 |
本案係國教署函請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第2次提出申請,受理申請對象僅限114學年度第1學期未提出申請,因新入學或有特殊原因者,且符合計畫實施對象之學生。 |
| 三、 |
另本案將於審查完竣學校所送資料後,將通過之各校相關表件一併送國教署,並俟國教署核定後,另案通知;請有申請需求之學校於114年12月12日(星期五)前檢齊下列資料(逐級核章紙本正本1份,影本1份,電子檔另傳至star0307@taichung.gov.tw),免備免備文逕寄(送)本局特殊教育科(非以郵戳為憑)。 |
| 四、 |
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學年度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雙重特殊需求學生發掘與輔導方案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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