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交通安全宣導-安全帽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生活教育組長
日期起迄 2023-06-01 00:00~2024-01-20 23:50 更新時間: 2023-11-29 10:27:56
訊息內容

機車駕駛人及附載座人應依規定配戴安全帽

  1. 安全帽應為乘坐機器腳踏車專用之安全帽,經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並於帽體貼有檢驗合格標識或梅花型S產品安全標誌。
  2. 帽體及相關配件必須齊全,並無毀損、鬆脫或變更之情事。
  3. 配帶時,安全帽應正面朝前及位置正確,於顎下繫緊扣環,安全帽並應適合頭形,穩固戴在頭上,不致上下左右晃動,且不可遮蔽視線。

安全帽的重要性

  1.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規定機器腳踏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新台幣五百元罰鍰。
  2. 根據醫學統計,騎乘機車發生車禍者,每十人即有九人因未戴安全帽腦部重創。

如何正確使用安全帽

  1. 買了安全帽不是只帶而不戴。
  2. 扣緊後,帽帶與下巴之間隙約一指幅。
  3. 不得妨礙視線。

    安全帽宣導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