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 2022世界人權日-數位人權」實施計畫
訊息分類 轉知
公告單位 訓育組長
日期起迄 2022-11-28 00:00~2022-12-05 23:50 更新時間: 2022-11-28 16:23:57
訊息內容
主旨: 檢附本市111學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人權教育議題輔導小組辦理「2022世界人權日-數位人權」實施計畫乙份,請鼓勵所屬教師踴躍參與,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1年11月3日師大公領字第1111030701號函暨市立漢口國民中學111年11月10日漢中訓字第1110007147號函辦理。
二、 旨揭活動相關事項如下(詳如附件):
(一) 活動時程:即日起至112年1月13日止。
(二) 參與對象:本市國中小學校教師。
(三) 活動目的:
1、 提升各縣市對人權教育議題的重視與實踐。
2、 結合中央與地方輔導網絡的工作,促進彼此之合作。
3、 落實校園人權教育議題課程與教學活動,增進學生公民行動能力。
(四) 實施方式:
1、 教學資源:請學校或教師於「CIRN 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https://cirn.moe.edu.tw/)【路徑:輔導團專區人權教育-世界人權日教材包-111學年度數位人權-2022世界人權日教材包】,下載合適年級之微型課程教材。
2、 活動方式:
(1) 專題社群網站:請學校或教師進行教學或課程活動後,於112年1月13日(星期五)前將活動學習單與照片等成果上傳至本市「2022世界人權日─數位人權@臺中市」專題社群網站(https://reurl.cc/emVqx7)請使用教育單位Google 帳號登入,並註明學校名稱、教師姓名及參與活動學生人數,以及將該訊息設為公開,以進行倡議和成果分享。
(2) 推動成果表單:為利進行統計及獎勵,請於112年1月13日(星期五)前至「2022世界人權日-臺中市推動成果上傳區」(https://forms.gle/bH1GtnFnJKiTNk8A6)上傳推動成果表。
(五) 獎勵辦法:
1、 凡參與2022世界人權日活動,依本計畫規定之方式將成果資料上傳至本市「2022世界人權日-數位人權@臺中市」專題社群網站者,每位師生可獲贈紀念小物一份,送完為止。
2、 參與本計畫上傳活動成果至本市「2022世界人權日-數位人權@臺中市」專題社群網站並通過審核之教師頒發獎狀乙幀(一人僅限頒發一幀)。
3、 參與本計畫活動之學校,繳交推動成果表5件以上或學生參與人數達全校總人數50%以上者,學校業務承辦人、主任、校長核予嘉獎乙次(至多3人)。
(六) 聯絡方式:市立東峰國中張曉玲主任(電話:04-2282-5133分機710)。
三、 檢送旨揭實施計畫乙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