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優先接受家庭教育服務之對象及推動措施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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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
公告單位
輔導組長
日期起迄
2020-01-02 00:00
~
2020-01-31 23:50
更新時間: 2020-01-02 13:32:05
訊息內容
一、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終身教育司(電話:02-7736-5694)。
108.1優先接受家庭教育服務之對象及推動措施之方式-教育部公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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