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臺中市神岡區岸裡國民小學115年度進用行政助理(工友人力替代方案)甄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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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總務處 |
| 公告單位 | 總務主任 陳美媜 |
| 日期起迄 | 2025-12-15 11:30~2025-12-29 16:00 更新時間: 2025-12-15 11:30:33 |
| 訊息內容 |
一、依據: (一)臺中市政府114年12月8日府授教秘字第1140363440號。 (二)臺中市政府各機關學校工友人力替代方案。 (三)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行政助理進用及管理要點。 二、甄選資格: (一)基本資格:
(二)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參與甄試,若經甄試錄取後發現下列情事者,取消錄用資格:
二、甄選名額:正取 1 名,備取若干名。 三、工作時間: (一)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 8 小時,每週以 40 小時計,如需配合學校作息及需求,適時調整時,依《勞動基準法》及《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行政助理進用及管理要點》規定辦理。 (二)每週有二日之休息,其中星期日為例假日,星期六為休息日。如因特殊情況,得隨時配合學校需要調整之。 (三)中央機關規定應放之假日及特別休假依勞基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四、工作內容: (一)協助學校行政與電腦文書資料工作。 (二)協助學校影印機管理、各宣傳單及試卷發放管理、公務文具物品管理。 (三)接聽電話傳遞公文。 (四)各業務單位宣導單、考試卷及各活動邀請函印製。 (五)協助辦公室維護及清潔。 (六)協助寄送公文書或其他文件資料。 (七)其他相關及臨時交辦事項。 五、工作待遇:採月薪支給(依臺中市政府相關規定辦理)。 (一)勞保、勞退、健保自到職日起加保,並於每月薪資中扣款繳納。 (二)如遇臺中市政府預算調整時,均依臺中市政府相關規定辦理。 六、約僱期間: (一)經甄選正取錄取人員,試用期一個月,經過試用合格之後,僱用契約每年簽訂一次,但仍以工作表現及適任與否為續雇依據。(如因臺中市政府預算經費不足或刪減,本校得提前終止契約)。續僱與否依「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行政助理進用及管理要點」辦理,試用不合格或試用期間內辭僱者終止僱用。 (二)經甄選備取人員,俟原僱用人員出缺時,通知遞補僱用。 七、解雇條件: (一)契約期間,服務品質或表現不符校方要求時,經校方通知仍未改善時,校方得予解僱。 (二)契約期間,罹患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以致身體健康狀況無法勝任工作時,校方得予解雇。 (三)於工作時間或工作場所,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或性平犯罪相關行為,校方得予解僱。 (四)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校方得予解僱。 (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學校所有之物品,或故意洩漏業務上之秘密致學校受有損害,校方得予解僱。 (六)無正當理由連續曠職二日以上,校方得予解僱。 (七)合約期間內若乙方不能履行本合約條款之規定,或無聘請乙方之需要時,校方依照勞動基準法第 16 條預告通知終止本合約,乙方須立即解職。 (八)其他規定參考「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行政助理進用及管理要點」辦理。 八、簡章及報名事宜: (一)領表日期:自公告日起至 114 年 12 月 29 日 (一),自行由臺中市教育局網站(http://www.tc.edu.tw/)及臺中市神岡區岸裡國民小學網站(https:// olps.tc.edu.tw/)查詢下載。 (二)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14 年 12 月 29 日 (一) 08:00-16:00,逾期不予受理。 (三)報名方式:一律以現場親自報名為主,委託報名及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四)報名地點:本校總務處(臺中市神岡區岸裡國民小學,臺中市神岡區中山路52號)。電話:04-25222215 轉 830 陳主任。 九、報名手續:檢具下列證件正本(驗畢歸還)及影本一份,以A4格式依序裝訂成冊,親送至本校總務處(需親自報名,委託及通訊報名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一)報名表、履歷表(請務必詳實填寫、簽章,並貼上最近一年內二吋半身相片)。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汽車或機車駕照影本。(無則免附) (五)服務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六)專業證照或相關檢定合格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七)查閱性侵害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及切結書 1 份。 (八)身心障礙手冊(非身心障礙者免附)。 (九)男性請另附兵役資料。 ※應繳證件及資格文件必須齊全、符合,否則不予受理。 十、甄選方式: (一)書面資格審查:經書面資格審查合格者通知面試。 (二)面試(100%):履歷、經歷(工作經驗)、應答禮儀與態度、值勤概念與應變能力、配合行政能力及工作意願。 當日報到時公告順序,每人 8-10 分鐘為原則。 (三)應試分數達錄取標準 70 分以上,正取 1 名,備取若干名(依成績高低排序)。成績低於 70 分者,不予錄取。 十一、甄選時間及地點:114 年 12 月 31日 (三) 上午 10 時 10 分起。本校前棟校舍二樓會議室。當日上午 10 時前,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至總務處報到。 十二、甄選名額:正取 1 名,備取若干名。 十三、錄取聘用: (一)錄取公告: 甄選結果於 114 年 12 月 31 日 (三) 下午 5 時前教育局網站、本校網站公告,依成績排列正取 1 名,備取若干名,出缺時遞補。 (二)報到:
(三)正式上班時間:自本校通知任職報到日起。 十四、附則: (一)繳交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其甄選或錄取資格外,另涉及刑、民事責由應試者負全責。 (二)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致上述日程需作變更,悉公佈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及本校網站首頁。 (三)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歡迎符合資格人士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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