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公告訊息】臺中市神岡區岸裡國民小學學校社區共讀站使用規範 (114.05.27訂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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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不分類 |
| 公告單位 | 教務主任 楊孏梨 |
| 日期起迄 | 2025-05-27 00:00~2027-06-30 23:50 更新時間: 2025-05-27 10:59:47 |
| 訊息內容 |
臺中市神岡區岸裡國民小學學校社區共讀站使用規範 (本校社區共讀站因圖書上架中,目前未開放使用。請注意學校公告訊息。) 114.05.27訂定 一、開放對象 (一) 本校教職員工、志工及在校學生。 (二) 社區民眾:申辦「岸裡國小社區共讀站」閱覽證,得以進館閱讀。 二、開放時間 (一)本校教職員工、志工及在校學生 : 1.每班每週一堂閱讀課。 2.每週一至週五下課時間為閱覽及借還書時間。 (二) 社區民眾:週一、二、四、五下午 3 時-4 時。 (三) 週休及國定假日不開放。 (四) 寒暑假及其他特殊情況依本館之公布。 三、實施內容 (一) 閱覽規則 1.到圖書室借還書及閱讀者,請脫鞋入內並放輕腳步,並勿高聲討論 喧譁及從事其他妨害公共秩序等事,以確保圖書室之安寧環境。 2.為維護環境和圖書清潔,請勿攜帶飲料、食物進入,也請勿隨意亂 丟紙屑等雜物。 3.閲覽圖書閱畢請置放於書架上原處,並且整齊排列放好圖書。 4.請依指示規定使用,愛護書籍,不塗擦,不撕毀。如有蓄意損毀設備 及圖書, 應負賠償責任。 5.課堂時間請班級按班級閱讀課課表,由導師帶班至圖書室進行閱讀活 動, 並維持學生閱讀的秩序管理,建立良好的閱讀習慣。 6.社區民眾需申辦閱覽證得以進館閱讀,申辦說明如下: (1) 申辦資格:退休教職員、學生家長、畢業校友及神岡區居民為限。 (2)申請人請向教務處索取借書證申請書;填妥繳交至教務處,並攜 帶身分證件辦理後續作業。 (二)借閱規則 1.借閱本館圖書皆需以向本校申辦之借書證,並由本人確實於共讀站 服務台辦理,始可將書籍借出。 2.個人借出之書籍至多5 本,每本借期為 14 天,並不得累計。 3.逾期歸還者,將停權借書,待逾期書籍全數歸還後,才可以借書。 4.未辦理歸還手續而自行將書籍擺回書架者,視同「尚未歸還」書籍; 此時需自行至圖書室將書本找出,交給櫃檯辦理還書;若找不到書籍, 視同「書本遺失」。 5.「書本遺失」均須照價賠償,或自行購買書籍歸還學校,並告知教務處 或閱讀推動教師。 6.本校師生轉出或畢業時,所借圖書須一併還清後,始得離校,畢業生六月 一日起不提供借書服務。 四、本使用規範陳請校長核可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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