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獎助學金訊息】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學業優秀獎學金」「才藝優秀獎學金」,請於114年3月11日(二)前申請。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註冊組長 林雅麗
日期起迄 2024-08-19 00:00~2025-03-21 23:50 更新時間: 2024-08-19 15:01:10
訊息內容

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才藝優秀獎學金」,請於114年3月11日(二)前將申請資料送至註冊組。

*「才藝優秀獎學金」*

()個人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

1、具有特殊才藝(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等),近一年內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本署辦理之全國性個人才藝競賽獲獎者。

2、符合以上資格之學生得申請獎學金,第1名新臺幣10,000元,第2名新臺幣8,000元,第3名新臺幣5,000元,第46名或佳作新臺幣3,000元。(其餘獎項所對應名次獎金請參閱計畫說明。)

(二)團體賽特殊才藝獎學金:

1、具有特殊才藝(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等),近一年內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本署辦理之全國性競賽,獲團體獎前三名者。

2、符合以上資格之學生得依下列團體賽人數核算個人獎學金:

(1)競賽成隊人數二至十人,個人獎學金新臺幣5,000元。

(2)競賽成隊人數十一至二十人,個人獎學金新臺幣2,500元。

(3)競賽成隊人數二十一至三十人,個人獎學金新臺幣2,000元。

(4)競賽成隊人數三十一人以上者,個人獎學金新臺幣1,500元。

(三)申請才藝優秀獎學金學生請檢附以下資料:

1、申請書及身份證明文件。

2、前一學期獎懲紀錄(或證明)。

3、近一年內獲獎證明文件影本(需經就讀學校完成初審核章)。

4、申請團體賽特殊才藝獎學金者,請另行檢附競賽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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