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12月代課教師欲於本校申請109年度年終工作獎金者請於12月31日下班前檢具年終工作獎金申請書(請務必簽名及蓋私章)和佐證資料送人事室彙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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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市內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許淑娟 |
日期起迄 | 2020-12-07 00:00~2020-12-14 23:50 更新時間: 2020-12-07 14:06:13 |
訊息內容 |
轉知12月代課教師欲於本校申請109年度年終工作獎金者請於12月31日下班前檢具年終工作獎金申請書(請務必簽名及蓋私章)和佐證資料送人事室彙辦。
本校短期代課教師〈以日支薪,而非按鐘點支薪〉欲於本校申請年終獎金者, 請檢附下列資料送本室辦理: 1.申請書。 2.109年度各校代日薪之代課證明〈需臚列服務機關學校名稱、日期、天數、假別之明細,若籠統以109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共代課*日之證明,未詳列清楚,依規定將不予採計〉。 《注意事項》 1.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1年2月7日總處給字第1010023
950號書函,,代理教師係按月或按日支薪,代課教師則支給鐘點費,並無代課(理)半日者得按日薪計支內含折半計發薪酬之規定。綜上,故不得將所謂1個或數個半日代課併計成整數後計發年終獎金。 2.109學年度短期代課教師:〈需於109年12月在本校代過1日以上之短代教師方可在本校提出申請,只代半日或2個半日者不符發給規定不得併計申請〉 3.※短代服務證明請逕洽教務處教學組長協助開立。 4.※年終獎金申請書請自行下載填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