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12月代課教師欲於本校申請109年度年終工作獎金者請於12月31日下班前檢具年終工作獎金申請書(請務必簽名及蓋私章)和佐證資料送人事室彙辦。
訊息分類 人事室市內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許淑娟
日期起迄 2020-12-07 00:00~2020-12-14 23:50 更新時間: 2020-12-07 14:06:13
訊息內容

轉知12月代課教師欲於本校申請109年度年終工作獎金者請於12月31日下班前檢具年終工作獎金申請書(請務必簽名及蓋私章)和佐證資料送人事室彙辦。

 

本校短期代課教師〈以日支薪,而非按鐘點支薪〉欲於本校申請年終獎金者, 請檢附下列資料送本室辦理:

1.申請書。

2.109年度各校代日薪之代課證明〈需臚列服務機關學校名稱、日期天數假別之明細,若籠統以10911日至1091231日共代課*日之證明,未詳列清楚,依規定將不予採計〉。

《注意事項》

1.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127日總處給字第1010023

 

950號書函,,代理教師係按月或按日支薪,代課教師則支給鐘點費,並無代課(理)半日者得按日薪計支內含折半計發薪酬之規定。綜上,故不得將所謂1個或數個半日代課併計成整數後計發年終獎金。

 2.109學年度短期代課教師:〈需於10912月在本校代過1日以上之短代教師方可在本校提出申請,只代半日或2個半日者不符發給規定不得併計申請〉

3.※短代服務證明請逕洽教務處教學組長協助開立。

4.※年終獎金申請書請自行下載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