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6月2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80072028號函辦理。 二、有關央團專案教師遴選相關事項詳如簡章(如附件),摘要如下: (一)服務期間:108年8月1日至109年7月31日(108學年度)。 (二)遴選資格:現任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學或國民小學之合格教師。 (三)遴選標準: 1、具有「翻轉教學」能力。 2、具有發展及推動跨領域素養導向教學之專業輔導能力(包括學科知識、課程設計及教材、教學方法等)。 3、具有帶領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之能力。 4、具服務熱忱、願意接近人群、善於溝通、反省性思考、理性思維及樂於團隊合作等人格特質。 (四)受理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08年7月12日(星期五)止(郵戳為憑)。 (五)申請方式:檢具書面審查資料及申請表,寄至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北辦公室。 (六)教師報名前請先行與服務學校溝通,經校長同意採用減授全學年基本授課節數,且服務學年度不排課務、不擔任行政及免兼任導師職務後再行報名;所遺課務,學校得依規定聘任代理代課教師,所需經費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案補助。 (七)本案聯絡人:洪秋瑋助理,聯絡電話:02-77367447。 三、檢送旨揭試辦計畫暨遴選簡章各乙份,請詳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