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08學年度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以下簡稱央團)新任團員第2次遴選」資訊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務主任 張琦光
日期起迄 2019-06-12 00:00~2019-06-19 23:50 更新時間: 2019-06-12 16:35:56
訊息內容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6月1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80065412號函辦理。
二、有關央團新任團員遴選相關事項詳如簡章(如附件),摘要如下:
(一)服務期間:108年8月1日至109年7月31日(108學年度)。
(二)遴選資格:教師應為國中小現職合格教師,具備五年以上合格教師之教學服務年資,及三年以上直轄市、縣(市)輔導團兼任輔導員或二年以上直轄市、縣(市)輔導團專任輔導員資歷。具備特殊資歷(如power教師)或條件者,直轄市、縣(市)輔導團年資得酌予縮短。
(三)遴選標準:
1、具擔任央團教師之專業素養(教育政策之理解與詮釋能力、問題覺察與診斷能力、教學視導與評鑑能力、教學創新與研究能力、組織經營與領導能力等)。
2、專門學科領域素養(學科知識、課程設計及教材之熟悉、教學方法等)。
3、人格特質(具服務熱忱、願意接近人群、善於溝通、具反思、理性思維及團隊合作等)。
(四)受理推薦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08年6月19日(星期三)止(郵戳為憑)。
(五)報名方式:
1、直接報名:請至教育部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簡稱CIRN,網址https://cirn.moe.edu.tw/,路徑【CIRN>行政專區>輔導團最新消息】),下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108學年度新任團員遴選推薦表」,填妥資料、檢附任教年資、輔導員履歷等相關證明文件,並於信封空白處註明「中央課程與教學○○領域/課程/議題輔導諮詢教師遴選」後,掛號郵寄至「1005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48-1號5樓洪秋瑋小姐收」。
2、推薦報名:
(1)本局推薦報名:請有意願教師於108年6月19日(星期三)前,檢附「完整報名資料」逕送本局課程教學科,由本局統一推薦報名。
(2)國教署各領域/課程/議題輔導群及現任央團教師推薦報名:請有意願教師於108年6月19日(星期三)自行備妥報名資料,由央團推薦報名。
(六)教師報名前請先行與服務學校溝通,經校長同意且服務學年度得免兼任導師職務後再行報名。
(七)108學年度期初團務會議於108年8月5日(星期一)至108年8月9日(星期五)假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總院區辦理,新任央團團員應全程參加,否則不予聘任。
三、有關中央輔導團之運作,以及央團教師之權利義務、考核,悉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設置及運作要點」(如附件)辦理,請自行參閱。
四、本案聯絡人:洪秋瑋助理,聯絡電話:02-77367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