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北屯區逢甲國民小學113年11月13日逢小字第1130005273號函辦理。 二、旨案研習相關說明如下: (一)場次四:視覺藝術 1、時間:113年12月11日(星期三)上午9時30分至12時30分。 2、地點:北屯區建功國小(臺中市北屯區軍和街43號)。 3、研習內容:視覺藝術輔導員備觀議公開授課。 (二)場次五:視覺藝術 1、時間:113年12月11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 2、地點:北屯區建功國小(臺中市北屯區軍和街43號)。 3、研習內容:藝術鑑賞學習的多種可能。 4、研習地點無免費停車空間,請盡量搭乘大眾交通工具。 (三)場次六:視覺藝術 1、時間:113年12月18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 2、地點:大里區美群國小(臺中市大里區美群路99號)。 3、研習內容:數位載具在視覺藝術課的運用。 4、參加研習教師請攜帶數位載具。 (四)參加對象: 1、臺中市國民小學擔任三到六年級藝術與人文領域(視覺、音樂、表演)授課教師(非具備藝術領域專長授課教師優先、包括代理教師)及對藝術領域教學有興趣之非專長教師,每校至多1至2名,每場次30人。 2、藝術領域輔導團工作人員。 (五)報名方式:請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3.inservice.edu.tw/)-研習專區-(北屯區逢甲國小)完成研習報名登錄。 (六)本案聯絡人:本市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藝術領域分團林夙敏行政輔導員,連絡電話:04-22390047分機710。 三、檢附旨案研習實施計畫1份,請詳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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