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訊息內容 |
| 為強化學生水域安全知能,請各班多運用(電子)公布欄、與家長line群組)或宣導單張等,持續加強宣導切勿前往本市各危險水域地點及山林野溪等戲水,應選擇安全且有合格救生員駐守的水域,戲水前應多了解水域安全知識及注意周遭水域安全,切記「救溺5步」、「防溺10招」,以免溺水意外事件發生,共同維護學生及民眾生命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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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學生溺水事件比較分析」,建議重要水域安全宣傳時間點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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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班將水域安全宣導與自救救生能力等觀念納入相關課程計畫: |
| (一) |
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專科學校五年制前三年體育實施辦法」第17條規定,各校應定期辦理水上活動安全教育宣導,指導學生預防戲水意外事件之發生。建議除利用朝會時間或各班級適當時段進行宣導外,輔導各類科課程教師將相關觀念納入適宜課程中,以深化學生自救防溺知能。 |
| (二) |
請學校於假期前夕,由班導師加強進行水域安全宣導,提醒學生假日出遊安全。 |
相關防溺訊息請至教育部學生水域運動安全網(https://watersafety.sa.gov.tw/)及本局防溺宣導網(https://sites.google.com/tc.edu.tw/water-safety/)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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