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中市政府112年10月正式啟用數位學生證兌換安心午餐券政策辦理。二、為協助學生於未持有數位學生證期間,仍得進行安心午餐券兌換等相關使用,並建立臨時卡借用及管理機制,特訂定旨揭規範。三、本規範已明定安心午餐券臨時卡之核發對象、使用原則、使用管理、歸還規定及遺失或損毀處理方式,請各校依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