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國立特殊教育學校115學年度國民教育與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聯合安置簡章
訊息分類 輔導室
公告單位 輔導組長 林惠雯
日期起迄 2026-01-21 13:20~2026-03-13 13:20 更新時間: 2026-01-21 13:25:25
訊息內容
(一) 報名方式:
1、 幼兒部:向設有幼兒部之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報名,由該校造冊(簡章附表一)送戶籍所在地之縣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下稱鑑輔會)辦理。
2、 國小部:向原就讀單位或戶籍學區學校提出申請及報名,由申請單位造冊(簡章附表一)送縣市鑑輔會辦理。
3、 國中部:向原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及報名,由申請學校造冊(簡章附表一)送縣市鑑輔會辦理。
(二) 報名日期:請各校協助轉知有意願報名之家長,並依「國立特殊教育學校115學年度國民教育與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聯合安置簡章」內容規定檢齊相關資料後,於115年2月23日(星期一)至3月13日(星期五),「免備文」逕送(寄)本局特殊教育科彙辦,請確實掌握期程,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