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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台中市政府教育局所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115年春節 期間加強校安具體作法1份 |
| 訊息分類 |
學務處 |
| 公告單位 |
生教組長 林杏咨 |
| 日期起迄 |
2026-01-18 16:30~2026-02-23 16:30
更新時間: 2026-01-18 16:36:54 |
| 訊息內容 |
| 一、 |
依據教育部114年12月31日臺教學(五)字第1142805592號函辦理。 |
| 二、 |
實施時間:115年2月14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115年2月23日 (星期一)上午8時。 |
| 三、 |
請運用各式集會加強宣導春節期間安全注意事項,隨時掌握校園安全及學生校外生活狀況。若發生緊急校安事件,應於知悉後15分鐘內,以電話回報本局校安值勤專線(04-25298585)、相關業務科室主管及視導區督學,並於2小時內完成校安通報。 |
| 四、 |
請於115年1月9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至教育部校安中心網站(網址:https://csrc.edu.tw/)建置與更新緊急聯絡人(校長、業務主管、業務承辦人)資料,俾利緊急事件聯繫使用。 |
| 五、 |
另請高中職學校於115年1月20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填報附表並將電子檔及掃描檔(須用印)以電子郵件寄送本局校外會信箱(電子信箱:tcsoc1@gmail.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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