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本府教育局修正「臺中市國民中小學及公立幼兒園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名稱修正為「臺中市國民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並自中華民國115年2月1日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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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26-01-29 14:50~2026-02-28 14:50 更新時間: 2026-01-29 14:54:13 |
| 訊息內容 |
轉知本府教育局修正「臺中市國民中小學及公立幼兒園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名稱修正為「臺中市國民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並自中華民國115年2月1日生效 檢附修正「臺中市國民中小學及公立幼兒園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臺中市國民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全規定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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