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本府教育局修正「臺中市國民中小學及公立幼兒園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名稱修正為「臺中市國民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並自中華民國115年2月1日生效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6-01-29 14:50~2026-02-28 14:50 更新時間: 2026-01-29 14:5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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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本府教育局修正「臺中市國民中小學及公立幼兒園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名稱修正為「臺中市國民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並自中華民國115年2月1日生效

檢附修正「臺中市國民中小學及公立幼兒園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臺中市國民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全規定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