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115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壹、依據一、特殊 教育 法暨 其 施行細則。二、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 法 。貳、目標一、銜接國民小學 與國民中學資 賦優異 教育。二、發掘 學術 性向 語文類及數理類 資賦 優異學生 ,實 施適性教育 充分 發 展潛 能, 培養優秀人才。三、發展資賦優異學生之創造、推理與批判思考能力。四、增進資賦優異學生之自我了解及心理健康,以培育健全人格。參、辦理單位一、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二 、 承辦單位: 臺中市立 福科 國民中學 、 臺中市立 光榮 國民中學 、 臺中市立 豐東 國民中學 。三 、 協辦單位:臺中市各國 民 中 小學 、設有國中部之高級中 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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